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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农高法庭与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联动,抓住鉴定程序关键节点主动介入,以“勘调融合”方式促成一起房屋损害赔偿纠纷实质性化解。
本案中,因被告管道破裂,原告房屋屋顶、室内空间及院落全部被水浸没,房屋结构、室内装修受损。双方对房屋受损原因、维修方案及损失金额争议较大。为查清客观事实,太谷法院向晋中中院司法技术中心提请司法鉴定,中院及时委托鉴定机构开展鉴定。鉴定机构完成首次现场勘验后,将受损情况反馈至中院督办人,督办人随即对接承办法官。两级法院研判认为,案件基本事实已然查清,具备化解矛盾的现实基础;若继续推进完整鉴定程序,不仅费用高、周期长,还将显著加重当事人诉讼成本。
“案子虽涉财产纷争,但关乎当事人实实在在的切身利益。”承办法官以专业勘验事实为支撑,通过面对面沟通、背对背疏导,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剖析利弊,讲明鉴定周期长、费用高、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等现实风险,引导双方跳出对抗思维、理性权衡。经多次劝说,双方最终摒弃对立情绪、放下分歧,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袁慧芳 见习记者 程豪杰 通讯员 贾鹏虹
责任编辑:张浩
校对:李然
审核: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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