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

跨越山海履职 传递检察温情
发布时间:2026-09-21    来源:山西法治网

“感谢各位检察官!检察机关不远千里为我们提供帮助,我们深受感动。”近日,陈某紧握办案检察官的手说道。

今年8月,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审查起诉一起故意杀人案(陈年命案)时发现,曹某东被害身亡,其母亲陈某独居于四川且年老多病,女儿郑某现在西藏林芝打工,离异后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按照相关规定将该线索移送第八检察部办理。为切实维护因案致贫生活困难妇女的合法权益,晋城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联合城区检察院,远赴四川、西藏两地,实地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核查工作。

在两地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与协助下,晋城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同走访了被害人近亲属所在村委会,对其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了解,陈某育有两子,30年前大儿子被害身亡,老伴悲痛病逝;小儿子在外打工。老人常年独居,系低保对象,身患癌症、慢性胃病,需长期服药、定期检查,生活贫困。孙女郑某自幼遭遇家庭变故,生活非常艰苦,如今离异租房,独自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家庭负担沉重。陈某、郑某二人均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汇报案情,加快推进救助审批及资金落实:2日内形成救助意见,完成审批,5日内发放司法救助金,快速缓解了这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近年来,晋城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能动履职,持续加大对困难妇女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力度,让群众真切感受司法温度与检察担当。近3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累计救助困难妇女73人,发放救助金额109万余元。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志平 通讯员 王慧

责任编辑:张浩

校对:李然

审核: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