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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逢教师节。
有些老师站在讲台上,以一门课程开启学生的知识之窗;有些老师离开讲台以后,仍以不倦的教诲,为后来者照亮更长远的道路。陈晋胜教授正是这样一位师者。正式退休后,他没有把老师二字留在过去,而是继续关心青年学子的求学与成长,在一次次促膝长谈和一页页书稿批注中,延续着传道授业的责任。
我与先生相识时,他已经退休,我还是法学院一名本科学生。虽已不再承担常规教学任务,先生对青年学生的学术指导却未曾停歇。从论文构思到专著修改,从治学方法到人生规划,先生总是耐心指点、循循善诱,为我们上着一堂始终没有结束的学术启蒙课。
如今我已本科毕业,即将踏上研究生求学的新征程,再回望先生过往求学问道与教书育人的经历,愈发懂得何为恒心、师道与法律人的担当。
《论语》有言:“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对先生的敬重,不仅源于他著作等身、躬耕法治的成就,更源于他对后学始终如一的关切。良师不仅传授知识,更在青年人徘徊于门外时指出门径,在青年人有所畏难时,鼓励他们向更深处走去。
一、桑榆未晚,师道长明
按照通常的理解,退休意味着结束繁重的教学任务,暂别讲台与书案,终于可以放慢脚步、安享闲暇。但先生似乎并未真正从“老师”这个身份中退休。只要青年学生愿意求教,他依然愿意打开书本,倾听那些尚显稚嫩的想法;只要看到学生有一分向学之心,他便愿意以十分的耐心加以呵护。
先生指导学生,首先重在启发问题意识。面对初学者搜集来的文章和材料,他不会把现成答案直接交出,而是从最根本处发问:为什么研究这个问题?既有研究已经走到哪里?文章究竟要回答什么?材料如何围绕问题展开,观点又凭什么成立?在这些看似朴素的追问中,纷乱的想法得以逐一厘清,真正值得研究的问题也渐渐显现。先生所教的,不只是怎样写成一篇论文,更是怎样进入学术、理解学术。
指导学术专著时,先生又从更开阔处着眼。他深知,从论文到专著绝不是简单地拉长篇幅,而要使章节彼此照应,让整部著作形成清楚、严密而自洽的结构。初拟纲目时,他从全书的“高层建筑”审视,指出哪些问题应当统摄全篇,哪些内容虽显新颖却偏离主线;进入具体写作后,他又从内容与形式两方面追问、指正,提醒避免概念悬空、论证跳跃和材料堆叠。正如我在专著后记中所写,先生从初建纲目时的切中要害,到具体内容与形式上的细致指导,帮我逐步理清写作的思路与方法。
先生尤其看重青年人的恒心。他不因求教者还是本科生,便轻看一个尚未成熟的想法;也不因文字稚嫩,便只作不着边际的鼓励。他既愿意直指问题,也愿意陪着学生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严格之中有温度,鼓励之中有要求,正是先生育人的方式。经师教人以知识,人师示人以道路;先生所做的,是在讲授写作之法的同时,让后学懂得应以怎样的态度面对学问。
《礼记》有言:“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先生给予学生的,不只是一次次修改意见,更是继续读书、不断求索的志向。
二、躬耕乡野,弦歌初起
先生之所以珍视青年人的恒心,或许因为他自己正是凭借恒心,一步步从乡野走向大学、从哲学走向法学的。
1957年,陈晋胜教授出生于山西运城市夏县。青年时期,他经历过并不平坦的求学道路。1974年高中毕业后,他回乡务农,在春播夏耘、秋收冬藏的劳作中经受磨炼。那时的生活远离今日安静明亮的书斋,但他并没有放下对知识与文字的追求。为了帮助村干部写好发言稿、办好宣传栏,他反复翻阅甚至背诵字词典,积累语料、揣摩表达;白日参加劳动,夜晚伏案写作。后来那些逻辑严整、纵横捭阖的学术文字,其最初的根基,或许就深埋在那段质朴艰辛的乡村岁月里。
艰苦的生活没有消磨他的志气,反而使他更加懂得机会的珍贵。1979年,几经周折,他终于走进山西大学, 圆了大学梦。“政治系入学、哲学系毕业、法律系工作”,这是先生在鼓励我们求学时经常提起的来时路 。看似跨越了不同学科,实则贯穿着同一种精神:不把已经拥有的知识视为边界,不把暂时所处的位置视为终点。
1983年毕业留校后,先生先从学生工作做起 。面对外界关于他“上不了课才做行政”的议论,他没有以言语争辩,而是主动承担课程任务。为了把课讲好,他不断进修,从行政管理到公共关系,从心理学到法学,不断扩充知识疆域。后来调入法律系,他又将多学科积累带入法学研究。因此先生曾说,研究法律问题,他是站在外面看里面,不能把学问做窄,不把法律问题封闭在单一的法条概念之中。
先生从乡村走来,熟悉基层社会的真实情形;从哲学走来,重视概念背后的思想来源;又从行政管理走来,关切制度如何建构运行。诚如他常告诫学生的:“人生在不断放过自己的过程中会慢慢走下坡路,在不断与自己较劲的过程中会慢慢走上坡路。”陈老师人生早期看似曲折的道路,实则最终都成为其治学研究的滋养。
三、跨越学疆,问法求真
1994年3月8日,是先生学术生涯的重要分水岭。从那一天起 ,他离开思辨的哲学王国,迈入充满现实关切的法学殿堂,并把多年积累带到新的学术领域。
调入法律系后,先生曾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进修警察法学,又到公安部有关研究机构访学。回校后,他在全国高校中较早开设《警察法学》本科课程,并持续耕耘,《警察执法论》《警察法学概论》等成果也相继问世。其中先生的潜心力作《警察法学概论》更是被列为教育部“面向21世纪法学主干课程教材”,获得了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 。陈老师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位“公安行政法”的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并破格晋升教授职称。
然而,先生的研究从来不止于书斋。他始终把国家所需、社会所急、人民所盼作为选题的重要来源。面对社会转型中出现的新问题,他较早关注群体性事件及其法治治理,主持相关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出版《群体性事件研究报告》;面对“三农”与乡村发展问题,他又将目光投向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与法治一体化。在他笔下,论文与专著并非脱离现实的文字城堡,而是理解现实、回应现实、推动现实向善的方式。
先生曾把法律比作万花筒:只有尽力摇动,才能看见其中无穷奥妙。诚如先生所理解的“法之美”,不只在概念体系的严谨和法条结构的整饬中,更在法律对现实的回应中,在公平正义由纸面走向人心的过程中。法律有规则与理性之美,也有人情与担当之美。
此外,先生不仅是一位潜心著述的学者,更是一位走入社会的法律人。他参与过数次立法咨询,并开展多次法治宣讲,将复杂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普通人听得懂、用得上的语言。教法、学法、研法、用法,在他身上成为以“法”为中心相互贯通的一生事业。
四、珞珈圆梦,壮心未已
如果说先生早年的经历让我看到恒心的力量,那么他在人近天命之际赴武汉大学攻读法学博士的选择,则让我真正理解了何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
在其博论《行政事实行为研究》的《圆梦》后记中,先生没有把自己的博士经历写成一个一路顺遂、功到自然成的故事。相反,他写圆梦的快乐,也写圆梦的酸楚;写获得博士学位的欣喜,也坦言自己的迷惘。他那时已经出版了有影响的教材 ,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任教授多年,还兼任律师、仲裁员。于常人看来,事业已颇有成就,似乎无需再向自己证明什么。然而先生却感到,心中仍有一股力量没有充分释放,仍有一种求索的激情“喷薄欲出,按捺不住”。
真正的求学,正是始于这种对自我不满足的清醒。2005年,几近天命之年的先生赴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对一个已承担教学、科研和社会工作的中年学者而言,重回课堂并不轻松,外语、研究方法和知识结构都要接受新的检验。然而先生把武大三年视为自己“强弩之末的加油站”。名师的教诲和同门的切磋,使他再次获得了前行的力量。
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追求不是昂首炫耀,而是“一种低伏姿态的前行”、是“寻找一种心灵的启示”。这句话格外打动我。真正有分量的学问,常常不是能够在喧哗中轻易得来的,是要在低伏处一点点积累,在疑问中反复求证,在不断自我否定之后重整再出发。先生以一位教授的身份再次成为学生,或许正是在这种身份转换中,体会到老师善待学生的智慧与谦和,也重新认识了“教”与“学”的关系。
三年寒窗之后,先生完成博士学业,博士论文《行政事实行为研究》出版,并获得应松年、姜明安等学界前辈的肯定 。但比一纸学位和一部著作更值得珍视的,是他在圆梦过程中获得的精神成长 。他没有把博士当作装点履历的桂冠,而是把这段经历视为补充学问、校正方向并重新出发的契机。
先生的《圆梦》告诉我:求学从来没有绝对的迟暮。一个已有成绩的学者,仍敢承认迷惘,坦言醒悟得不算早,这是真诚;在人近天命时仍愿放下既有身份、转头从新学习,更是勇气!只要心中尚有激情、脚下仍愿前行,任何时候都可以成为新的起点。
五、以己来路,启迪后生
先生的求博经历,也成为他劝勉青年学生的一面镜子 。他常用“金砖、铁砖、瓷砖”作比本科生、研究生与博士生,并不是用学历衡量人的高低,而是鼓励青年人在最适合学习的年纪,把知识基础打牢,把独立思考、深入研究和持续学习的本领练得更强。
在多次线下交流中,先生也向我讲起“人生充电”的比喻 。他说,人生就像手机,第一次充电的时间要充足;而作为人生的充电,学习也应尽量由学士到硕士、再由硕士到博士。充得足一些,人生的待机时间才能更长,个人的价值也才能在漫长岁月中得到更充分的实现。
首次听到这番话时,我只觉得比喻生动,很容易记住。随着本科毕业、研究生生活临近,我才逐渐读懂其中更深的含义。先生所说的充足电,并不是一味追逐学历,也不是把求学当作换取名利的筹码,而是提醒我们:青年时期形成的知识储备、思维方式和治学习惯,会长久地影响一个人看待世界、处理问题的能力。学位有完成的一天,学习却没有真正的终点;所谓待机时间,也正是一个人在时代变化中不断更新自己、持续创造价值的能力。
先生曾在后记中坦言,自己考博太晚,是因为早年缺乏高人指点,所以不希望学生再步其后尘。先生当年在人近天命之际追逐博士梦,今日又劝我在青春尚早时把人生的“电”充足。他不是要我们复制他的道路 ,而是把走过弯路后得到的领悟提前交给后辈。他曾经期待一位指路人,如今,他自己成为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指路人。
在论文写作和专著写作中,先生教我做学问要耐得住寂寞,不能把一时灵感误当成成熟观点,也不能读过几篇文章便急于下结论。学术研究有时像长途跋涉:选题只是找到入口,搜集材料只是备妥行囊,真正艰难的是辨析观点、建立论证,并在一次次修改中接近问题的本质。先生看中后辈的恒心,也正因如此,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常提醒学生,想问题不能只想能不能写,更要想为什么值得写;做研究不能只求完成,更应追求扎实。
这些教导使我明白,良师不是替你走路的人,而是在关键处让你看清道路,又相信你能够走下去的人。先生不能代学生完成文章,却教会我们发现问题;不能替学生决定人生,却以自己走过的路告诉我们,青年人应珍惜时间、志存高远 。幸得其指引,我们逐渐学会了敬畏论证,耐心修改,也开始认真思考未来的学术道路。
如今,我已从本科阶段走向研究生阶段。每当面对庞杂的文献、艰难的写作和暂时看不见结果的积累,我都会想起先生的叮咛:把电充足一些。这提醒我不急于在短时间内证明自己,而要沉下心读书、认真打磨研究能力,在持续学习中延长人生的续航。
六、桑榆生辉,法泽三晋
2023年9月之后,先生不再承担山西大学法学院的常规教学任务,但脚步并未停下 。他仍关注青年教师和法科学子的成长,参与地方立法咨询、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治理实践,通过讲座、论证与公益普法,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更广阔的社会田野。先生从哲学王国走进法学殿堂,又从法学殿堂走向社会田园。他参与法治规划与重大问题论证,倡导“宪法记心中,法律进万家”,努力让法律知识走近基层、走近群众 。对他而言,法律不仅要被写进论文,也要进入制度;不仅要在课堂上被讲授,也要在生活中被理解和践行。
先生有许多值得称道的身份,但在我心中,最亲切也最有分量的,仍是老师二字 。其他身份记录着专业成就,老师却联结着一个个具体的学生,连接着知识、人格与理想的传递。
退休改变的是岗位状态,并没有改变先生对老师二字的理解。讲台可以告别,育人却没有下课;职务可以卸下,法律人的责任却仍在延续 。对后辈一次次不计时的指导,正是这种精神最真切的注脚。只要后学有心,他便愿意倾囊相授;只要法治事业仍需耕耘,他便愿意贡献学识与经验。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 。”过去读这两句诗,我更多感受到的是一种晚景壮阔;认识先生以后,我才明白,羲和之美并不只在霞光绚烂,更在于它仍能温暖后来赶路的人。先生今日所做的,正是以自己数十年的学养和阅历,为青年学子照亮前进的路。
七、一灯相续,师道绵长
师恩如何衡量?或许不在于多少赞美和鲜花,而在于学生多年后面对人生选择时,仍会想起老师的话;在于老师播下的种子,终于在学生心中生根,长成自己的模样。
与先生相识几年,我从一个对学术研究只有朦胧兴趣的本科生,走到了研究生学习的新起点。论文中的一处处结构、书稿中的一段段论证、交流中的一句句提醒,汇成后学求学道路上不可替代的力量。先生教给我的,不只是如何作文,更是如何为学。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先生从乡野走来,在不同学科之间跋涉,在近天命之年重返课堂,又在退休之后继续扶掖后学。他以自身经历告诉我,学问没有捷径,却永远向真正有恒心的人敞开;人生未必每一步都顺遂,但只要志向未改,迟一些同样可以抵达梦想的彼岸。
于我而言,感念师恩最好的方式,不只是写下这些文字,而是把先生教给我的治学之道践行下去。在新的求学阶段,我愿常怀恒心、耐住寂寞、认真求索,把人生的“电”充得更足一些;也愿在未来有能力时,将自己曾经得到的耐心、信任与指引,传递给更多后来者。
灯火未央,弦歌不辍。先生虽已离开讲台,师者的灯火却明亮;而我们这些受其教诲的学生,也会带着这束光,走向远方。
值此第四十二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谨以此文敬献吾师陈晋胜教授。愿先生身体康健,心有所乐,行有所成;愿先生毕生所守的法治理想薪火相传,育人事业桃李芬芳;愿我辈青年学子不负教诲、不负韶华,以求真之心问学,以笃行之志致远!
通讯员 赵卓凡
责任编辑:郭海荣
校对: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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