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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拉锯战的背后
发布时间:2024-04-23    来源:山西法治网

  你起诉我,我起诉你,本是合作伙伴的两家企业,却因工程质量和工程款展开了拉锯战。近日,沁源县人民法院郭道人民法庭通过调解,使案件实现了定分止争。

  2021年3月20日,江苏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与山东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签订了一份设计与安装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江苏公司得知山东公司在河北某公司施工的同类型项目无法运行,故于2022年11月2日向沁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最终,承办法官根据双方合同的履行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两家公司的纠纷暂时告一段落。谁承想,该案只是两家公司之间纠葛的冰山一角。

  2023年3月1日,山东公司针对上述合同转变身份,作为原告向沁源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江苏公司支付工程款214万元。江苏公司认为山东公司修建的焚烧炉存在质量问题,对工程款的给付附加了额外条件。思前想后,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为主、边审边调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但双方各执己见,均不让步,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开弓没有回头箭,承办法官不断在代理律师和企业负责人之间斡旋。经过2个星期的博弈,6次调整调解方案,70余通电话的唇枪舌战,双方终于确定了调解方案,案件告一段落。

  就在承办法官认为两家公司的矛盾已经消除时,一则网上的立案申请再次让法官心忧起来。今年3月13日,江苏公司作为原告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山东公司赔偿其90万元的损失。承办法官意识到两家公司的积怨已深,如果按照程序办理,矛盾难以化解。两家公司作为外地企业,与沁源县辖区内的企业有多项合作业务,若不能消除矛盾,势必会对当地的营商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将工作方案由调解为主、边审边调转变为调解先行、诉讼兜底,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作用。3月26日下午,承办法官组织两家公司面对面沟通,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在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两家公司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表示不再追究彼此的责任。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甜


责任编辑:李湉舒

校对:李然

审核: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