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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所即享有社康服务——省戒毒局相关负责人就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3-09-26    来源:山西法治网

6月份以来,我省戒毒系统“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全面展开。活动中,群众就戒毒人员出所后的生活、工作等情况提出疑问。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省戒毒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建山。

记者:在戒毒人员解戒出所后,省戒毒局还有后续工作吗?

李建山:这个问题比较专业,社会面也普遍关注。我们常讲的一句话“一次吸毒,终生戒毒”,就从侧面印证了这个问题的现实性、必要性和重要性。司法部强力推进的“一体两翼”战略布局中的“两翼”,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这既是巩固所内戒毒成效的需要,也是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行稳致远”的需要。

对于戒毒人员出所后的后续照管工作,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省禁毒委也对我们给予了大力支持。在这一块,我们主要做了五项工作。

一是前移工作重心。后续照管工作,在戒毒人员出所前就已经开始。各戒毒所设置回归指导区,戒毒人员在期满前1个月或提请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由康复巩固区转入回归指导区,进行回归适应性教育。开展综合性诊断评估,出具综合性诊断评估报告;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就业指导;鼓励被责令社区康复的人员到戒毒康复场所进行社区康复,帮助戒毒人员了解社区戒毒(康复)的机构和流程;出所前体检;为戒毒人员构建后续帮扶平台、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系统,做好回归社会后续衔接帮扶工作。

二是配合做好出所必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的法定职能,认真落实省禁毒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山西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在戒毒人员期满前1个月或提请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由康复巩固区转入回归指导区,进行回归适应性教育。解戒出所前提前告知公安机关,双方无缝对接,确保戒毒人员一出所就纳入管理网格,享有社区康复服务,切实迈好第一步。

三是建立工作站点。认真落实与省禁毒办联合印发的《山西省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方案》,出台《关于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综合指导站的意见》《山西省戒毒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实体化运行方案(试行)》等各类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文件。截至目前,依托禁毒社工中心,实现了全省117个县域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综合指导站全覆盖,指导站工作人员参与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工作优势,培训彩虹社工2000余人次,为提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质量助力加油。另外,省戒毒局还在康复基地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21年6月24日,与忻州市禁毒委共同帮扶成立凌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挂牌“山西省忻州阳光关爱康复就业实践基地”,创新性开辟出一条解戒人员的就业新渠道。

四是推进美沙酮门诊建设。发挥戒毒医疗中心专业优势,在运城、临汾、太原、长治等地先后建成6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延伸点),有效缓解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急难愁盼问题,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是拓展线上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大了线上工作力度。通过建立微信群进行集体教育、个别帮教等形式,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及时提点和危机干预。其中,新店戒毒所重点关注的出所人员吕加军被各大媒体专题报道,省戒毒所民警张俊和建群帮扶人员达300余人,其本人也被评为“中国好人”。

最后,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戒毒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积极参与到戒毒工作中来。同时,热烈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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