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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法院执行局张晶:铿锵玫瑰别样红
发布时间:2019-06-14    来源:山西法制报

清晨,她踏着晨露,迎着朝阳,是执行局里来得最早的人。夜幕降临,当人们早已饭饱,安坐家中享受温馨时光,她才从单位启程回家。“5+2”“白+黑”早已经成为她的习惯。她就是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张晶。

结缘:入行就碰“硬茬子”

“刚到法院,做的是书记员工作,懵懵懂懂,经常犯错。”张晶说道。“之所以和执行工作结缘,是因为转岗到执行口第一天就被安排协助法官进行执行,那次成功的经历,让我找到了工作的方向,从此与执行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次执行,被执行人是一名房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规避执行,他把公司名下的车辆、设备等财产,通过非法手段全部转移。执行当天,法官到达他的办公场所后,他又纠集公司20多人,围攻执行干警,企图抗拒执行,现场一片混乱。张晶当机立断带领两名干警直奔财务室,控制财务重要人员、守住保险柜,防止销毁证据。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终于低头服软,主动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张晶说:“那次执行,被执行人的狡猾,执行现场的惊险,围观人员的起哄,至今让我难以忘怀。”

执行:努力打造精品案

奔波忙碌,琐碎重复,是执行员的工作常态。十余年的执行工作,张晶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方法。对于每起执行案件,她都提前全面掌握案件情况,总是尽力把每一条财产线索查实查清,把每一个能找到的被执行人查找到位,对重大行动可能出现的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多方协调力量配合执行。执行行动中更是克服种种困难,打通案件执行的种种障碍,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考验的精品案。

执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逃避、抗拒执行的情况,甚至有些被执行人用各种手段阻挠执行。所以,执行实施工作中许多女性都知难而退,骨子里有股拗劲的张晶偏偏不信这个邪,“从一开始协助执行到现在独当一面,我见证了守护公平正义的辛酸苦辣和国家法律的日益完善”,张晶说。

在执行刘某与某涉政府机关案件中,因为被执行人主体属于特殊执行主体,执行难度很大,执行工作一度进入僵局。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法治政府形象,她多次奔走于案件当事人之间,寻求更好的化解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沟通,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使该起案件得到圆满执行。

在执行某小区居民申请发放房产证案件中,因为申请人众多,房产公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双方对立情绪极大。张晶同其他执行人员多次深入小区、房管局调查了解,反复做协调沟通工作。经过半年的艰苦努力,该小区104户居民领到了房产证,了结了一桩长达5年的执行案。

原则:己身不正,何以服人

“廉洁和公正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廉洁才能不偏不倚,公正才能杜绝欺诈。”这是张晶贴在办公桌上的一句话,以此警醒自己。

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得知要被强制执行时,使尽浑身解数,托熟人送礼,要她通融,被张晶当场严厉拒绝,并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她牢固树立司法廉洁意识,从不滥用权力,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利益所动,自觉遵守“十条禁令”。不管在审判岗位还是执行岗位,她始终认真审理好每个案件。

12年间,千余名当事人,数亿元执行案款,张晶经办的案件从未发生一起涉执信访事件。12年青春岁月的执着坚守,让她从一名执行战线的办案人员,逐步成长为一名精通业务、肩挑重担的综合型执行业务骨干。12年里,她被人称赞感谢过,也曾被人恶言相向,感受过各种人情冷暖,也看遍悲欢离合,但始终未曾后悔过,因为她深知执行工作的重要性,深知“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正含义。

本报记者 许竹明 魏巍

责任编辑:王若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