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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专程上门,帮我们解决了难题!”在太原第一监狱会见室内,原、被告双方连连向法官致谢。近日,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法官将调解现场“搬”至太原第一监狱,为正在服刑的被告赵某“上门”开展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搁置多年的合伙欠款纠纷。
2020年,原告冯某与被告赵某合伙承接一处农村自建房施工工程,双方约定共同参与施工,待工程款结算到账后再进行利润分成。工程竣工后,赵某收取了工程款,却迟迟未与冯某对账结算。多年来,冯某多次联系赵某协商欠款事宜,均无果,于是向上党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支付欠款8万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细致审阅案卷、梳理案件始末,却始终无法联系到赵某。经多方核实得知,赵某在太原第一监狱服刑。
为实质性化解争议、妥善处置纠纷,承办法官主动对接太原第一监狱,详细说明案件情况,逐项协调办理入监调解审批手续。在太原第一监狱的积极配合下,法官获准进入监狱开展专项调解工作。
近日,法官前往监狱,开启了这场特殊的“高墙里的调解”。调解过程中,赵某如实说明拖欠工程款的缘由:部分工程款已用于垫付工人工资,加之自身服刑改造,暂无还款能力。
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耐心组织双方现场逐项核对账目、厘清款项明细。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官精准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二人昔日合伙共事的情谊,分别开展疏导工作。在法官释法说理、劝解疏导下,冯某充分知晓了涉案款项的实际用途,理解了被告服刑期间的客观难处;赵某也深刻认识到自身拖欠合伙款项的过错与法律责任,主动表达了积极还款的诚意。经充分协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赵某刑满出狱后,向冯某支付欠款3万元。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瑾
责任编辑: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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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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