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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支持起诉纾解养老愁
曲沃县检察院能动履职保障老年人权益
发布时间:2026-10-23    来源:山西法治网

金秋十月,全国“敬老月”活动温暖启幕。围绕“强化权益保障,守护银龄安全”主题,曲沃县人民检察院聚焦老年人赡养急难愁盼,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于近日办结一起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件,以检察力量守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裴某生于1944年,配偶已故,育有两子两女。随着年事渐高,裴某丧失劳动能力,日常起居需专人照料。其子女因赡养事宜产生分歧,迟迟未能就赡养问题达成共识,老人养老诉求难以落实。

无奈之下,裴某向曲沃县检察院提交支持起诉申请,请求判令4名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快速办理。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村委会及老人居所,核实其身体、生活及家庭情况,查清案件事实。经审查,裴某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诉讼能力薄弱,符合民事支持起诉相关规定,检察机关依法予以支持。

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基础上,该院向法院制发《支持起诉意见书》,明确支持裴某起诉。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意见,判决4名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老人住院医疗费用由4人各承担四分之一,住院期间轮流照料。判决生效后,裴某的晚年生活得到有力法律保障。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是法定强制性义务。”承办检察官介绍,依照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赡养包含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成年子女拒不履行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主张赡养费。

敬老爱老是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曲沃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做实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紧盯老年人追索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畅通老年群体维权绿色通道,用心守护银龄安全,让老年人在法治护航下安享晚年。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关振瑛 通讯员 曹莉 王晨刚


责任编辑:王婧

校对:李然

审核: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