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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收时节,秸秆堆积。有人图省事,一把火点了,却不知火借风势,后果难料。10月11日,晋中市榆社县郝北镇南沟村一村民焚烧秸秆,引燃旁边废旧牛棚,火势随风蔓延,周边连片牛棚岌岌可危。经过20分钟的救援,消防救援人员才将明火扑灭。
类似事故并不少见:2024年10月,湖南湘潭一农户烧秸秆引燃汽车,直接损失约8.03万元;2023年9月,北京房山赵某某烧秸秆引发火灾,被行政拘留十日;2022年9月,湖北孝感张某焚烧秸秆引燃相邻农作物,被行政拘留五日。4 起事故,教训相同:田间“一把火”,隐患无穷多。
焚烧秸秆,首害在“火”。秋收后,风大物燥,一点火星就可能引燃周围农作物、房屋、车辆等。农村消防力量薄弱,道路水源有限,一旦成灾,扑救难、损失重。其次在“烟”。浓烟遮路,影响交通;烟尘有害,污染空气。更深层在“土”。高温烧死土壤有益微生物,有机质化为灰烬,地力下降,看似省事,实则伤田。
今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和规定的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为何仍有人铤而走险?一是图省事、抢农时;二是存侥幸,觉得“烧自家地不碍别人”;三是不知法。事实上,在禁烧区、禁烧期露天焚烧,可处500元至2000元罚款;引发火灾要赔偿;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更可能构成失火罪。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
秋收防火,基层要压实网格化管控,把责任落到田间地头,加强巡查。农户要摒弃“一烧了之”的旧习惯:秸秆不随意焚烧,草垛远离火源。此外,农机作业时也要检查线路油路,随车配备灭火器材,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 119 报火警,切勿自行盲目扑救。要防火,更要防侥幸心理和惯性思维。政府精准治理、农户依法作业、秸秆有效利用,才能让秋收颗粒归仓、平安落地。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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