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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综治中心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我们将‘县委书记带头接访、现场调度’逐渐常态化,由主要领导现场解决主要矛盾。”
“面对矛盾纠纷内部流转、空有回响、没有实效的弊端,我们瞄准待办流程,靶向发力,确保每一个案件办得实、可追溯。”
“综治中心调处矛盾纠纷不能本末倒置,一上来就讲道理,得恪守先研判、再调解、依法办的宗旨,让矛盾纠纷处理最终被双方当事人认可,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双重考验。”
近日,记者在临汾市襄汾县采访该县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典型经验时,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强强将“书记带头、闭环管理、依法依规”三件行之有效的“法宝”和盘托出。
书记带头 个案处理促成制度上墙
前不久,襄汾县委书记王林波到南辛店乡、新城镇综治中心现场调度,对新城镇综治中心9件积压未决案件逐一梳理、逐案研判、逐件提出处理意见。
对于小区车库养犬扰民、多次调解未果的纠纷,王林波提出以临汾市人大常委会新近颁布施行的《临汾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依据,上门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明法理、知敬畏、自觉整改,做到件件有依据、事事有遵循。
对因邻居翻建房屋遮挡采光引发的纠纷,王林波提议必须先对翻建行为合规性进行研判,再谈调解,翻建符合规划、审批规定的依法予以支持,涉嫌违法建设的,由县综治中心统筹移送住建部门,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坚决不能以调解代替执法、以人情代替法理。
与此同时,王林波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网格员和群众代表意见建议,对综治中心“为什么建、怎么用、谁来干、干到什么程度”进行逐项讲解,进一步梳理清楚全县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工作思路和发力重点。
书记抓,抓书记。襄汾县将县委书记带头接访的个案逐渐延伸为“书记带头”的制度,县、乡两级普遍建立党政领导包联综治中心、包案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机制,县级领导定期到所包联乡镇综治中心开展调度,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专班推进,形成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
“这种‘开门接访、当场解题’的做法,既直接回应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又让群众直观了解了综治中心的职能作用,有效打破了‘群众不知道综治中心、有诉求不知道找谁’的壁垒,真正让‘有纠纷、找综治,有困难、到中心’的理念深入人心。”张强强对记者说。
闭环管理 “待办高悬”变成限期办结
综治中心受理案件后怎样避免程序空转、“待办高悬”、一挂了之,是考验综治中心运转能力和解纷效果的试金石。襄汾县强化平台数据驱动,推动矛盾纠纷全链条线上管理。依托“襄智调”小程序,实现矛盾纠纷受理、登记、流转、办理、办结全流程线上运行、动态监测,做到件件可查、环环留痕。截至目前,平台在册矛盾纠纷264件,已化解182件,化解率68.9%。
针对平台运行中暴露出的个别乡镇和单位登记不及时、办理进度滞后、印证资料不完整、案件滞留“待派遣”“待受理”等问题,襄汾县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理,将原“挂起”状态更名为“上报待处理”,统一由综治中心统筹调度,明确简单纠纷5个工作日、一般纠纷15个工作日、复杂纠纷30个工作日办结。对超期未受理、未办结的案件,由县委政法委下发提醒函、督办函,逐件明确责任、限期办结。
依法依规 解纷止争有了准确标尺
“一直以来,我们对矛盾纠纷的调解存在一定误区,总是习惯把情理放在前,将法律搁在后,这种调处惯性随着综治中心受理矛盾的日趋多元,老百姓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必须作出调整,否则综治中心的威信会下降,群众的认可度也会大打折扣。”张强强如是说。
据介绍,襄汾县坚持把依法依规作为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的根本标尺,提出“先研判、后调解、依法办”的工作要求,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情理疏导”向“法理情结合”升级、从“简单调和”向“依法处置”转变,确保每一起案件办理都有法可依、有理有据。先研判、后调解,即对每一件矛盾纠纷,先查明事实、查清政策依据、研判行为性质,再组织调解,坚决防止“和稀泥”式调解。指导基层调解员以案释法,让群众听得进、信得过,实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
针对信访老户、疑难积案,襄汾县严格转入信访三级流程办理,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办理时限、明确答复要求;对达到终结条件的案件,及时答复、及时销号,坚决防止“挂账空转”。今年以来,通过现场调度、领导包案,一批多年未化解的信访积案进入实质化解程序,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此外,襄汾县还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成效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细化阵地建设、矛盾化解、风险防控、群众知晓率等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干部考核挂钩,倒逼各级责任落实。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运行不规范、成效不明显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襄汾县各级综治中心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4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2.5%。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锐 狄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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