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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养老院里的肉蛋菜都是哪儿进的?有票证吗?”今年5月,在一次乡镇敬老院食品安全情况的调查中,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细心地询问。
该敬老院院长介绍,院里的食材都是向专门供货商采购的,购买时都索要了票据。干警立刻追问:“4月29日购买猪肉的供货凭证后面为什么附的是4月30日的检验检疫证明?”面对这一问题,院长有些迟疑。
“刚才我们看到厨房有两桶厨余垃圾滋生蚊蝇,食用油没有封口,米面也是敞口存放,这是怎么回事?”
“我们……还没来得及处理,米面油没有妥善保存,我们改,马上改!”
这次走访暴露出的问题,引起了干警的警觉。为切实保障养老机构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干警又相继走访了其他乡镇的养老院和一些供货商,摸排发现多家养老机构在进货查验、食材储存、环境卫生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部分肉类供货商甚至在食品加工区域存放有毒物质,易引发食品安全风险。
如何消除这些风险隐患?阳城县检察院严格对照公益诉讼“可诉性”审查标准,找准法律依据,厘清责任主体,依法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迅速行动,采取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措施查处个案的同时,部署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和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整治,检查养老服务机构41家次,整改问题121个,实现全域养老机构“明厨亮灶”全覆盖,彻底消除监管盲区;检查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398家,整改问题315个,全链条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
问题整改完成后,阳城县检察院同步开展“回头看”,实地查验整改效果。干警再次走访那家乡镇敬老院时,院长主动拿出猪肉的检疫合格证明:“检察官同志,我们采购的猪肉都有票证了,环境卫生改善了,食材储存也规范了,在这里住着的老人们生活越来越好了。”
守护老年人的“一餐一饭”,是检察院履行监督义不容辞的责任。阳城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以法律监督之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让“老有所养”更有温度、更具品质。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志平 魏巍 通讯员 琚珍
责任编辑:王婧
校对:王策
审核: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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