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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亚光漆 巧解两难事
——晋城城区法院化解一起彩钢瓦反光引发的相邻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6-09-01    来源:山西法治网

“太阳一照,屋里满是刺眼反光,白天拉着窗帘也挡不住。”一声声无奈抱怨,打破了晋城市城区某小区原本平静的邻里生活。

前不久,一起因楼顶铺设亮面彩钢瓦引发的相邻权纠纷诉至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这起案件看似不起眼,背后却牵动着数户家庭的居住安宁。城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张东法依托“明道解纷·和泽凤城”品牌理念,灵活运用“三明九策工作法”展开调解,不仅消除了物理上的光污染,还化解了群众心里的“疙瘩”,让老街坊重归于好。

屋顶“银光”惹烦恼

邻里失和闹上法院

事情的起因,是住户李某在自家屋顶铺设了白色亮面彩钢瓦。本是一桩防水修缮的小事,未曾料到,这种高反光材料成了周边多户邻居的“眼中钉”。

每到日照充足时段,强光便直射入邻居家中,室内瞬间刺目难耐,室内采光和居住品质受到严重干扰。起初,邻居们只能终日拉起遮光帘,但许多人还是出现了眼睛不适的症状。

“低头不见抬头见,为了这束光,我们多次上门商量,可他就是不理解。”一居民说道。一方是业主修缮自家房屋的合理需求,一方是众多住户正常居住不受侵扰的合法权益,双方互不相让。僵持之下,6户邻居联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某消除光污染妨害,并作出经济补偿。昔日和睦的邻里关系,陷入了尴尬境地。

先把事弄明白

再把心结解开

案件进入调解环节。调解员没有急于组织面对面开庭,而是熟练运用“三明九策工作法”中的第一明:“明事”,把事先查清。

首先是“纸上寻踪”。调解员运用“证据核验法”仔细审阅诉状和6名原告提交的现场照片后,在阅卷笔记上标注:被告铺设亮面彩钢瓦属实,是否对原告生活造成影响有待查证。

其次是“电话求证”。调解员阅卷完毕后运用了“陈述对账法”,分头致电双方当事人。在电话中,原告情绪激动,反复强调“反光屋顶严重干扰了正常生活”;而被告李某在电话那头则显得委屈且抵触,坚称“我在自家屋顶铺彩钢瓦是为了防水,不是故意的,怎么还惹上官司,还要赔钱?”

调解员敏锐地捕捉到,李某虽然对赔偿有异议,但对“彩钢瓦反光影响原告生活”这一事实是认可的。通过书面阅卷与多轮电话沟通,调解员迅速厘清了纠纷全貌:被告铺设彩钢瓦确为房屋维护所需,但亮面材质客观上造成了实质性的光污染,影响了邻居的正常生活。原告并非单纯索要高额赔偿,而是想恢复正常的生活。

事实已然清晰,解决问题的方向也随之确立:不必纠结于“谁对谁错”的赔偿之争,而应聚焦于“如何低成本消除反光”的务实化解,这为后续的调解奠定了基石。

一层亚光漆

找到“最大公约数”

找准了症结,接下来如何破局?调解员启动了“三明九策工作法”中的换位思考法,向李某耐心阐明:依法行使自身权利的同时,也要兼顾相邻各方的利益,不得以牺牲邻居合法权益为代价。

同时,调解员也约谈了原告,指出应该综合考虑被告房屋防水的需要,并引导双方共同寻找一条既能解决反光影响又能保障被告房屋防水需求的“两全”化解路径。

经过多轮磋商,一个既兼顾防水隔热、又低成本的折中方案浮出水面:保留原有彩钢瓦,在表面涂刷亚光灰黑色颜料,以覆盖消除反光。

“不用拆除重新买,也不用打官司费钱,只要刷层亚光漆。”这种既解决实际问题又不增加过重负担的方案,让李某逐渐解开心结,最终认可了调解方案。

很快,工人爬上楼顶,一层亚光灰黑色颜料均匀覆盖了原本银白色的涂层。耀眼刺目的“银光”瞬间消失,困扰多户居民的反光问题迎刃而解。亲眼看到整改效果后,原告的顾虑和“疙瘩”也彻底解开,主动放弃了原本主张的经济补偿诉求,自愿撤回了起诉。

“不用打官司,也不用赔钱,就实实在在地把扰民问题解决了,邻居之间也不用结‘疙瘩’,真是太好了!”双方当事人回复了往日的和睦,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通讯员 司子靖

晒亮评

一束“刺眼的光”,照见了邻里相处中的一道缝隙。好在,晋城城区法院没有让这道缝隙越裂越大,而是用一场有温度、有办法的调解,把“物理上的反光”变成了“治理上的亮点”。读完这个案例最让人感触的,并不是那层最终刷上的亚光漆,而是法院处理纠纷时那股不怕麻烦、也不拘泥于“就案办案”的认真劲儿。

老百姓过日子,柴米油盐之外,谁家屋顶怎么修、楼上楼下有没有噪声,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往往最容易积累成大矛盾。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一旦因为一点小事彼此较劲,今天不说话,明天不来往,时间一长,原本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也可能变成“见面绕着走”的陌生人。法院面对这样的案件,如果只盯着责任认定和赔偿多少,虽然能把案件办结,但未必能把心结解开。城区法院真正高明之处,就在于没有把调解做成简单的和稀泥,而是先把事情查明白,再把法律讲明白,最后把办法想明白。

尤其值得肯定的是,调解员没有一上来就把双方叫到一起“硬碰硬”,而是通过阅卷、电话沟通、背靠背交流,把双方各自的委屈和真实诉求一点点摸出来。被告想的是“我修自家屋顶有什么错”,原告在意的是“我只想安安稳稳过日子”。看起来双方争的是彩钢瓦,实际上争的是各自对“合理生活”的理解。找准这个症结之后,调解才有了落脚点:不是非要争个你输我赢,而是想办法让屋顶既能防水,也别再反光扰民。最终,一层亚光漆解决了一个法律纠纷,也保住了几户邻居之间原本不该失去的和气。

基层治理的“和”,从来不是让谁委屈求全,也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是在法律边界内寻找各方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这个案件中,法院没有牺牲一方的权益去成全另一方,而是让双方各退一步、各得其所。更难得的是,原告最终主动放弃经济补偿并撤诉,这种结果,比一纸判决书更有分量,也更能经得起邻里生活的检验。

当然,这个案件也值得我们多想一步:为什么很多邻里纠纷总要等到“红了脸、动了气、递了诉状”之后才进入解决程序?其实,基层治理最理想的状态,或许不是把越来越多的矛盾送进法庭,而是让更多矛盾有地方说、有渠道调、有人管。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物业、业委会这些“家门口”的力量,完全可以更早一步介入:在矛盾初起时搭建协商平台,在日常管理中明确公共空间的使用规则,把“相邻权”“公共空间”“合理使用”这些听起来专业的概念,转化为大家听得懂、记得住的生活常识。与其等小摩擦积累成大冲突,不如让规则立在前面、让沟通跑在情绪前面,提醒每个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都多留一分余地。

本案中,原告要的不是一句多么漂亮的法理,而是窗户前不再刺眼的光,是不用天天拉着窗帘的自在,是见了邻居还能点头打招呼的轻松。法院把一层漆刷在了屋顶上,也找回了邻里之间的“和气”。这样的司法,办结的是案件,修复的是关系,守护的则是一个社区最朴素的烟火气。也正因如此,这起“小案”才显得并不小——它提醒我们,基层治理的温度,往往就藏在这些家长里短的小事里;司法为民的分量,体现在愿意俯下身来,把群众眼中的“小麻烦”,当成“大事情”来办。

本期亮评人 曹佩

责任编辑:张浩

校对:李然

审核: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