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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阳泉煤矿职工养老保险错缴他人名下 只因二人同名同姓同单位
发布时间:2019-11-24    来源:山西法制报
      出生于1968年的王太明,是大阳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的井下工人。本来他的生活波澜不惊,靠着每月六七千元的工资,日子还算过得去。然而,平静的生活被2016年1月份的一件事给彻底打破了—— 王太明在查询养老保险账户时,发现自己突然“被退休”了!原来,同样在大阳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上班的,还有一个叫王太明的,出生于1956年4月20日,是井上的工人。
    原本是这个王太明(大)退休呢,结果竟占用了王太明(小)的个人账户,虽然二人名字一模一样,但是二人的身份证号是不同的,社保编号也是完全不同的,怎么能弄错呢?莫非其中有什么蹊跷?为了弄清原由,被冒名顶替的王太明(小)开始了一段漫长的维权之路,并认为自己因此受到了极大的物质与精神损失。
                                                                        怪!被冒名顶替的社保账户
      据王太明(小)陈述,2016年1月份,他持身份证件到阳泉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查询自己的养老金账户情况时,被告知查无此人!自1989年1月份参加工作以来,王太明(小)被招到阳泉市白羊墅煤矿井下采煤队工作,1996年调到阳泉市大阳泉煤矿井下开拓队,后又作过瓦斯员,2006年调到安全科,一直是井下一线工人。距离退休还有十多年的时间呢,单位每月都扣除养老保险金,怎么会没有自己的养老账户呢?王太明(小)立即返回公司劳资科找具体承办人,承办人说:“安全科的王太明已经退休了,在2012年就办理了退休手续”。 这下,让王太明(小)非常吃惊,自己竟然已经被退休4年啦!
      经过一番查询,劳资科的负责人回复说:弄错了,是运板队的王太明(大)顶替了安全科的王太明(小)给退休了。王太明(小)说,幸亏这次自己发现了“冒名顶替”这件事,不然,十多年后自己真的要退休时,可就损失大了,而且也说不清了。 事实上,王太明(大)和王太明(小),还是一个村的。
     有人告诉王太明(小),王太明(大)的儿子串通了大阳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部长和社保具体承办人,一起弄虚作假,才有了冒名顶替这档子事,因为只有把两个人的身份证号、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和以前缴纳的各项保险基数等这些信息,全部替换了,才能完成。否则,只有公司上报程序,社保机构不同意修改数据,也是无法完成“冒名退休”之事的。
     还有人说,王太明(大)只是个井上的二线工,王太明(小)是井下一线工人,工资待遇不同,缴纳社保的基数也是不同的,这样王太明(大)就冒领了国家的养老保险金。事实真的如此吗?为了弄清事情原由,还自己一个公道,王太明(小)开始了走上了上访和诉讼之路。
                                                                        冤!单位不承认给当事人带来损失

从发现“冒名顶替”养老账户一事后,大约2016年4月份开始,王太明(小)一直没有正常上班。王太明(小)曾经去各地上访,未果后,他向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将王太明(大)、阳泉市大阳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阳泉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告上法庭。历经两级法院审判,2019年7月,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两级法院均认为,阳泉市大阳泉煤矿的确误将王太明(小)的养老账户,为他人办理了退休手续。之后,大阳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及阳泉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通过沟通协调后,采取了纠正措施,为王太明(小)重新设立了养老保险账户并转移了相应的养老保险金。故,法院认为王太明(小)的合法权益并未受到影响。2016年以后,王太明(小)未正常上班,单位也按政策为其发放轮岗工资。因此,驳回了王太明(小)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0000元的诉讼请求。 对此,王太明(小)感到自己很冤!
     王太明(小)说,如果不是大阳泉煤矿把自己的社保信息搞错了,自己就不会卷入到这场麻烦事中,不会成天跑着上访和告状,像过去一样,好好地上班,每个月就有六七千元的收入呢。可是,这几年里,除了工资收入减少了(轮岗工资每月近两千元左右),他上访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电话费,以及诉讼期间的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等等,也花费了不少。怎么能说,他没有损失呢?难道单位和社保机构的错误,错了就错了吗?怎么没有人去追究过错者的责任?还有“冒名顶替”背后究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原由?
     王太明(小)说,他要彻底弄个明白,还要把真相追踪到底。近日,王太明(小)准备向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还准备向纪委提交举报材料,把自己的维权之路继续下去。


本报记者  郭海荣  孔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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