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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守护特殊群体 共商权益保障
发布时间:2024-04-18    来源:山西法治报临汾记者站

乡宁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八部门召开共同促进特殊群体相关权益保障联席会暨“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和检察开放日的工作要求,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依法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退役军人、残疾人、劳动者及因案致困人员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和谐乡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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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上午,乡宁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教科局、民政局、人社局、卫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八家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特邀省人大代表许彩云,昌宁镇民政办、昌宁镇妇联及其下辖社区妇联的妇女代表,参加了共同促进特殊群体相关权益保障联席会暨“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乡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学敏出席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宋海波主持。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军生宣读了检察机关与八部门会签的《关于促进特殊群体相关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第三检察部卫华主任通报了三年来涉特殊群体案件办理和机制建立情况,并结合发布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典型案例,生动讲述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协同各方维护特殊群体权益的办案故事。

“此次活动彰显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协同各方维护特殊群体权益的决心、理念和具体举措,非常务实。”省人大代表许彩云如是说,并从加大检察职能宣传、分群体开展法治宣讲以及积极回应社会治理热点问题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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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任重道远。希望检察机关加强法治宣传,着力提升十二至十六岁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问题,同时更加有力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解决影响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校园欺凌、性侵害等突出问题,以高质效办案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团县委书记陈宁平表示团委将和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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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副主席王琴从协调机制建设、妇女普法、化解家庭矛盾、开展救助等方面介绍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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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敏充分肯定了联席会议前一阶段的工作,并就下一步做好特殊群体相关权益保障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责任在肩”的使命感切实维护特殊群体权益。

要深刻认识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是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增进这一特殊群体民生福祉的有力举措。要贯彻最高检与各职能部门联合签订和推进的各种权益保障机制,切实把维护特殊群体权益的工作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找准“平安乡宁”创建、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结合点、落脚点、着力点,努力以家庭“微治理”激活社会治理“大效应”。

二、聚焦重点关键,以“事事落实”的紧迫感提升特殊群体权益工作实效。

要聚焦急难愁盼,围绕该群体广泛关注的医疗、健康、教育、就业、维权等领域,通过发挥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能动履职,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全方位保护其权益,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管理多角度切换、结合,切实帮助解决该类群体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统筹协调,以“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检察院牵头、部门联动,凝聚智慧,增进共识,共同发力,各部门要运用好此次会议形成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联席会议、专项调研、联合宣传等机制,各行业部门认真摸排出涉特殊群体中存在的重点人群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察院各党组成员要“一对一”帮扶,形成结对关爱,开展法治宣传、矛盾化解,同时深入调研,必要时会同行政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活动,做到“矛盾不解决不撒手”“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打造“爱特@乡检”(爱护特殊群体)工作品牌,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挖掘、定期发布一些有指导性、影响性的典型案例,做到以“身边案”“身边事”释法说理。持续综合施策,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听证会,多方听取意见,解决问题。更要引入多方关怀,为有需求的群体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答疑解惑、经济帮扶等多元救助,形成“1+8”>9的强大合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平安乡宁法治乡宁贡献力量!

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也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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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宣传片以及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视频,聆听了全国“两会”代表对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狄红生

校对:袁慧芳

审核: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