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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拒绝校园欺凌,守护少年的你
发布时间:2024-04-16    来源:山西法治报临汾记者站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正值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日特殊时机,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樊黎萍和未检干警葛优走进襄汾高中,开展了以“拒绝校园欺凌,守护少年的你”为题的法治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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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干警围绕近期的校园欺凌新闻热点,结合真实的校园欺凌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有哪些表现形式,校园欺凌会造成哪些危害等问题,告诫同学们校园欺凌往往会衍生刑事案件,触犯《刑法》罪名,欺凌者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要做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阳光向上的青少年。宣讲干警提醒同学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把人身安全放在首位,遇到暴力不能忍气吞声助长欺凌气焰,更不能盲目反抗,以暴制暴。遇见他人遭受校园欺凌,不能做冷漠的旁观者,要及时寻求学校、老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帮助,要坚决地对校园欺凌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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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全体学生在宣讲干警的带领下进行庄严宣誓:不当残忍的欺凌者,不做恶意的助威者,不当冷漠的旁观者,也不当沉默的受害者。尊重他人,友善待人,绝不参与欺凌,主动报告发现的欺凌行为。

此次校园欺凌法治宣讲活动让学生们深刻地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切实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襄汾高中师生们的一致好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承载着民族复兴的伟大重任。下一步,襄汾县人民检察院会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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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狄红生

校对:袁慧芳

审核: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