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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时腾退27间房屋
大同市两级法院协同执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4-04-16    来源:山西法治网

  “全体干警,出发!”4月9日8时整,随着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卫华发出指令,8辆警车、40余名执行干警闻令而动,迅速奔赴执行现场。此次执行行动由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调度、浑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密切配合,两级法院协同联动,强制腾退位于浑源县某小区的26间车库和1间商铺。

  申请执行人宋某亭与被执行人杨某顺、浑源某农业公司、浑源某农副产品加工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平城法院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怠于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院遂查封了被执行人杨某顺名下位于浑源县某小区6号楼1层的2-27号车库,以及其所有的该小区7号楼12号商铺,并进行了价值评估和两次拍卖。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宋某亭同意以物抵债。经法院多次协调、张贴敦促履行公告、限期腾退公告后,被执行人仍拒不腾退,且涉案车库和商铺由案外人私自占有使用,其中3间车库已被案外人改为住宅使用。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平城法院果断启动强制腾房程序。

  由于该案涉及案外人人数多、范围广,且在居民生活区内,该院组织召开了执前会议,抽调执行局精兵强将,评估风险,细化方案,从综合协调、警务保障、现场实施、稳控疏导、后勤保障、现场监督等方面全方位制订腾退预案,从舆情引导和管控方面制订“三同步”工作方案,并邀请公证部门、媒体记者见证执行活动,强化执行公开,促进规范执行。该行动方案报请大同中院后,大同中院对案情及预案进行了分析,并制订了周密的协同执行方案,协调浑源法院全力配合此次腾退行动。

  当天上午10时,执行干警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有序对涉案屋内物品逐一进行清点、登记,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腾退工作的公开透明。执行过程中,部分案外人情绪较为激动,不愿配合腾退工作,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耐心与其沟通,缓和其对抗情绪。经过释法明理和思想疏导,部分案外人主动将车库内的生活用品搬离了执行现场。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2024年4月9日封”,随着最后一间车库腾退完毕贴上封条,5个多小时的执行行动圆满结束,腾退后的房屋也全部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甜


责任编辑:李湉舒

校对:李然

审核: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