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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法院同案同判一日化解31案
发布时间:2024-04-16    来源:山西法治网

  为做好劳动争议同案同判工作,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将劳动争议案件由专门团队审理,实行归口管理,进一步提高类案同判与要素式审理水平,促进劳动争议案件调处的释法统一。近日,该院用此办法一次性化解了31起劳动争议纠纷,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2年1月初,离石法院受理了王某诉某供热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王某诉请某供热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的特殊之处在于王某每年只在供热期为某供热公司提供劳动,非供热期内,双方不受约束,新的供热期开始后,劳动者是否再次为供热公司提供劳动,取决于双方的合意。

  基于此种情况,离石法院认定,每一个供热期应视为建立了一个独立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事实劳动关系,供热期结束之日即为劳动合同期满之日。由于每个供热期的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判决每工作一个供热期,用人单位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今年3月,离石法院同时受理了某供热公司诉31名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供热公司同时向法院提供了2022年的案件作为参考。

  随之,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归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团队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2022年的这起案例,并指导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按照类似裁判规则进行调解。

  后经调解员释理说法,31名劳动者对该裁判规则均予以认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供热公司在4月底前给付经济补偿金。31案于同一天调解结案,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婧 通讯员 高小强

责任编辑:李湉舒

校对:李然

审核: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