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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院与多部门深度协作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24-03-28    来源:山西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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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省监狱管理局、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山西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山西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太原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太原中心支公司签署协作联动执行备忘录,就破解“执行难”开展深度协作。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介绍了近年来的执行情况。

  这是继去年10月该院与太原市市场监督局等6家单位签署协作联动执行备忘录后,持续深化协作联动执行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的又一重要举措。

  近年来,太原法院执行案件逐年上升。2022年受案66253件,2023年受案114312件,受案总数占全省收案总数的近三分之一。2023年扣除执保案件后,全市员额法官人均办案945件。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尖锐,深化执行改革、释放集约效能势在必行。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针对涉刑事执行案件对接人员不固定、对接手续不规范、反馈不够及时等情形,省内监狱部门涉及到查询罪犯名下财产执行情况及财产履行情况的,由执行法院协助查询并回函;全市法院及辖区外法院涉及需查询被执行人具体服刑监狱监区的,由中院执行局统一向省监狱管理局发函查询;全市法院需送达执行文书的,邮寄至被执行人所在监狱,由所在监狱具体协助送达,并将送达回证等邮寄相应法院。

  同时,针对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违规乘坐飞机的现象,法院定期将限制消费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给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定期向法院提供违反限制消费令违规乘坐飞机的被执行人书面记录。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通过信息化系统、日常执法等方式发现违规乘坐飞机的被执行人及时告知法院,法院执行110立即前往机场核查情况,查证属实的,依法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执行过程中,针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保险投保公司、投保类型不一,法院查封、冻结、扣划过程中对接不清、要求不一等问题,全市法院执行办案中,涉及到4大保险公司查询、冻结、解除冻结、划拨及辖区外法院委托4大保险公司等司法协助事项的,统一由太原中院执行局办理。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优化协作联动执行程序,强化沟通交流,及时反馈解决问题,避免‘联动不畅’,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中的巨大作用,探索网上办理协作业务的新方法新路子,切实提高查控效率。同时,扩展协作联动单位,持续深化协作联动机制,强化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合力,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邢如灏表示。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王雪 见习记者袁晓君

责任编辑: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