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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阳城元素”
发布时间:2024-03-13    来源:山西法治网

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了阳城县检察院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土地法律监督模型,让我们一起看看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阳城检察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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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北京、山西、浙江、四川等地检察机关研发公租房违规使用、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违法抽取城市地下水等法律监督大数据应用模型,促进系统治理,维护公共利益。

根据法律规定,临时用地应在用地期限届满后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2020年至2023年,晋城市阳城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10余家企业,临时占用河道保护范围内的100余亩土地,到期后未复垦。阳城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案涉企业拆除了建筑物,完成了土地复垦。

针对此类问题,阳城县检察院积极构建了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土地法律监督模型。该模型通过调取临时用地审批数据、土地复垦费交纳退还数据、耕地占用税数据、水土保持补偿费数据、土地行政处罚数据等,挖掘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土地、未缴纳耕地占用税、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违法占地未处罚等4个监督要点。通过数据碰撞,明确辖区未复垦临时用地面积,督促行政机关复垦土地,督促收缴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推动自然资源、水务、税务等部门建立“农用地保护”工作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形成农用地保护“检察+行政”合力。办理的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全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志平

责任编辑:郭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