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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聚焦”构建永济市法治督察“四梁八柱”工作体系
发布时间:2024-01-10    来源:山西法治网

       近年来,永济市把法治督察作为深化法治永济建设、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的重要抓手,以“加快转型、振兴崛起”为主线,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持续压紧法治建设责任,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不断谱写现代化法治永济新篇章。

       聚焦高位谋划,在协调统筹中出“实招”,出台方案全覆盖。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大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永济市实施方案和加强法治建设措施的落实落地,近期,永济依法治市办抽调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人员组成4个督察组,对10个镇(街)和24家市直单位进行实地督察,深入构建常态化督察责任机制,并部署召开督察动员培训会,强调要深刻认识本次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对标对表、推动工作,另外还出台印发《永济市2023年法治督察实施方案》,明确督察内容、方式、时间等要求,并对督察重点内容进行培训学习、再培训再学习,切实做到高起点督察、高要求督察、高质量督察,确保督察工作顺利进行,督出实效。

       聚焦责任落实,在深督细查中出“硬招”,精准摸排促提升。督察组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传导压力、强化问责、纠正偏差、改进工作为原则,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普法宣传情况,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发挥作用情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以及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并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下沉走访等方式进行,期间,共召开汇报会34次、座谈会47次,与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业务骨干谈话140余人次,下沉走访村(社区)10个,收集意见建议42条,切实把督察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过程,切实把督察作为以督促学、以督促改的提质过程,真正做到“严”字当先、“细”处着手、“实”字托底。

       聚焦成果转化,在提质增效中出“巧招”,整改落实强水平。督察结束后,督察组综合汇总专项考核、日常工作、年终述法等情况,按照优秀、良好、 一般三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并形成督察通报和反馈意见,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审阅后反馈给被督察单位,严格做到“点对点”反馈、“一对一”督办,根据督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要求34家被督察单位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源头整治,对于整改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力的,市委依法治市办还将视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并作为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形成“整体筹划-日常督察-年度考评”的责任闭合链。

 

 巩蕃瑜

责任编辑:古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