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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加强“破产办理”培训
以审判实绩回答好民生之问
发布时间:2023-11-20    来源:晋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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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持续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要求,11月16日、17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举办了为期两天的晋中法院及破产管理人破产业务培训会,各基层法院分管破产审判的负责人、法官及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代表共10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旨在通过解读破产审判实务中的具体法律问题、探讨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共同提升破产审判人员与破产管理人的履职能力,以公正高效的破产审判助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雪松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是营商环境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只有积极发挥破产审判在“盘活资产”“拯救保护”与“及时出清”方面功能作用,及时调整裁判思路和方向,以审判理念的现代化促进破产审判工作的现代化,才能构建良性互动的“亲”“清”型职业共同体,以破产审判实绩回答好时代之问、实践之问、民生之问。


        培训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徐阳光、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小雄、胡珊、林达以及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诚坚分别围绕破产审判程序启动、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预重整实务、债权人会议相关问题以及管理人团队建设等方面,结合理论和实务进行了精彩讲授,并灵活运用现场提问、互动交流等方式对办理破产案件中存在的难题进行解疑释惑。培训内容丰富多样、主题突出、实操性强,各位老师的讲解生动透彻,对问题解答倾囊相授,为做好当前和今后晋中破产审判工作厘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


       培训结束后,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院将持续围绕“办理破产”工作要求,努力把学习培训转变为工作实绩,共同促进晋中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广大法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努力提高破产业务能力、提升整体执业水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负责人也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做好破产事务服务工作,全方位、多层次搭建平台,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更好发挥管理人的作用。(史俊杰)


责任编辑:李勇强